保险原则-代位权
定义
代位权(Subrogation):提供弥偿的保险人接收然后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讨损失的权利,以弥补他向“保单持有人”所提供的赔偿。
如果说“分摊原则”解决的是多个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那么“代位原则”解决的就是保险公司和肇事第三方之间的关系。
代位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方的责任造成的,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后,就自动取得了被保险人原本享有的、向该第三方索赔的权利。保险公司可以站在被保险人的位置上,去要求第三方赔偿。
保险公司先赔你,然后拿着你的“追债权利”去找真正惹事的人要钱。
作用价值
类型
核心特点
成立与周期
成立条件
- 在侵权法上(常用“疏忽/过失”的词语)
- 在合约上
- 在法规下
- 在损余中
不产生代位: - 第三者一方出现疏忽后,被保险人辞世(寿险保单)情况不会产生代位 - 被保险人擅自和肇事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免责协议》,保险人会起诉你 - 代位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触发时机
- 在给予弥偿以后,保险人才可获取代位权
生命周期
遵守与违反
遵守要求
豁免
反常规
违反要求
违反后果
违反后续
应用场景
相关概念
案例说明
出事了: 你的车被一个鲁莽的司机撞坏了,责任全在他。
找谁赔? 你有两个选择:
直接找肇事司机(可能要打官司、扯皮,很慢)。
找自己的保险公司(有合同,理赔快)。
保险公司先赔: 你选择了找自己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快速定损、赔钱给你,把你的车修好了。
权利转移(代位): 你拿到保险赔款的同时,你手里那张 “向肇事司机索赔的权利” 就自动转给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去追偿: 接下来,保险公司会拿着这个权利,去找肇事司机或者他的保险公司说:“这钱我替我客户先垫了,现在你得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