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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长期护理利益

定义

长期护理利益,因某些疾病而须接受长期护理的受保保单所有人,可获支付死亡保险金的规定部分。这种产品目前在香港并不常见

核心内容

护理类型

  • 在认可的护理院接受护理
  • 在受保保单所有人的家中由正式注册的护理员护理。

医学证据

  • 相关的护理在医学上是必需的。
  • 出示受保保单所有人的医生所发出的证明即可
  • 受保保单所有人必须已经失去指定数目的日常起居活动能力,才能确立长期护理的必要性。

利益的金额

  • 一般来说,每月在护理院护理的利益为死亡保险金的 2%
  • 每月在家中由正式注册的护理员护理的利益为死亡保险金的 1%
  • 最高支付总额介乎死亡保险金的 50%至 100% 之间。

等候期

  • 通常在给付长期护理保险利益之前有一个为期 90 日的等候期。
  • 有些保险人更同时规定,保险单于作出给付以前须已生效了一年或以上

豁免保费

受保保单所有人在接受长期护理利益的期间,通常都会获得豁免保费——包括附约的保费基本保险计划的保费

案例说明

相关概念

应用场景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