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III部_帐_a8e652
法条原文
15AAD. 在紧接某些事件前根据第15AAA(1)(a)或(b)条获委任为获授权保险人的精算师者,继续如是 (1) 在以下情况下,本条适用 —— (a) 发生关乎某获授权保险人的以下任何事件(有关事件) —— (i) 根据第3B条对该保险人作出的指定生效; (ii) 根据第3B条对该保险人作出的指定停止有效; (iii) 根据第22A条给予该保险人的准许生效; (iv) 根据第22A条给予该保险人的准许停止有效; (由2025年第14号第131条修订) (v) 该保险人根据第3BA(1)条,成为经迁册保险人;及 (由2025年第14号第131条增补) (b) 在紧接有关事件发生前,某人属该保险人在遵照第15AAAB(1)条的情况下、根据第15AAA(1)(a)或(b)条委任的精算师。 (2) 在有关事件发生时,第(1)(b)款所述的人 —— (a) 继续是有关获授权保险人的精算师,而无需 —— (i) 重新获得根据第15AAA(1)条作出的委任;或 (ii) 重新获得根据第15AAAB(2)条给予的认可;及 (b) 须视为根据有关条文获该保险人委任。 (3) 在第(2)款中 —— 有关条文 (relevant provision)就某获授权保险人而言,指在有关事件发生时,开始适用于该保险人的以下其中一项条文 —— (a) 第15AAA(1)(a)条; (b) 第15AAA(1)(b)条。 (由2023年第20号第29条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