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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V部_干预权_bc2edb

法条原文

41W. 在授权被撤销或暂时撤销后,须移交纪录 (1) 如任何获授权保险人的授权根据本分部被撤销或暂时撤销,保监局可藉书面通知,要求该保险人将有关纪录的文本,移交该保险人的保单持有人;上述有关纪录,指该通知指明的、在任何时间为有关保单持有人持有并关乎该保单持有人的资产或事务的纪录。 (2) 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根据第(1)款向该人施加的要求,即属犯罪,可处罚款$200,000及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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