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VIII部__5e568d 法条原文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豁免保险人的权力 (1)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藉作出命令,指示在该命令中所指明的本条例某些条文,不适用于该命令中所指明的保险人,或指示在作出该命令中所指明的变更或更改后,适用于该保险人。 (2) 根据本条而作出的命令可受某些条件规限,并可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随时修订或取消。 (3) 在本条中,保险人包括劳合社。 (由1999年第31号第3条修订) 官方监管释义 实务合规案例 合规实操提示 我的经验 关联法条双向链接 同部核心关联条款 配套监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