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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部_保险中_5266b7

法条原文

64ZZE. 就牌照或认可申请提供虚假资料属罪行 (1) 任何人在与根据本分部申请牌照或认可,或申请将牌照续期相关的情况下 —— (a) 作出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并 (b) 知道该项陈述在该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或罔顾该项陈述是否在该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 即属犯罪。 (2) 任何人在与根据本分部申请牌照或认可,或申请将牌照续期相关的情况下 —— (a) 在某项陈述中遗漏任何要项,致使该项陈述属虚假或具误导性;并 (b) 知道该项陈述遗漏了该要项,或罔顾该项陈述是否遗漏了该要项, 即属犯罪。 (3) 任何人犯第(1)或(2)款所订罪行,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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