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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部_保险中_6e3c74

法条原文

64ZX. 第64ZV条所指申请的相关牌照的有效期 (1) 如有申请根据第64ZV条提出,要求将某牌照续期,而在保监局裁定该申请前,该牌照的有效期已届满,则 —— (a) 该牌照仍然有效,直至它获续期;或 (b) (如保监局拒绝将该牌照续期)该牌照仍然有效,直至拒绝续期的决定生效。 (2) 如有关续期申请被撤回,或有关牌照遭撤销,则第(1)款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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