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I部_关于_7702f9 法条原文 95ZS. 更改及撤销规定 保监局可藉向指定保险控权公司送达书面通知 —— (a) 更改根据第95ZO、95ZP、95ZQ或95ZR条对该公司施加的规定;及 (b) 如按保监局的意见,上述规定无需继续有效——撤销该项规定。 官方监管释义 实务合规案例 合规实操提示 我的经验 关联法条双向链接 同部核心关联条款 配套监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