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I部_关于_ba270c
法条原文
95ZQ. 有权规定遵从对资产转让的限制 (1) 在符合第95ZN(1)条的规定下,保监局可藉向指定保险控权公司送达书面通知,规定该公司—— (a) 不转让该公司的任何资产予任何有关连实体;及 (b) 遵从该通知指明的、对转让该公司的任何资产予有关连实体的任何其他限制。 (2) 保监局可藉向指定保险控权公司送达书面通知,规定该公司确保其受监管集团的其他成员,或其中某名或某些成员,均 —— (a) 不转让该等成员的任何资产予任何有关连实体;及 (b) 遵从该通知指明的、对转让该等成员的任何资产予有关连实体的任何其他限制。 (3) 在本条中 —— 有关连实体 (related entity)就指定保险控权公司而言,指 —— (a) 其受监管集团的任何成员;或 (b) 该公司的控权公司(不属该集团的成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