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ZZS

64ZZS. 交出在资讯系统内的资料等 如任何资料或材料载于根据第64ZZF或64ZZH条要求交出的纪录或文件,但并非以可阅读形式记录,则要求交出该纪录或文件的权力,包括要求交出用以下形式将该等资料或材料或其有关部分重现而制成的版本的权力 —— (a) 如记录该等资料或材料的方式能使该等资料或材料以可阅读形式重现——可阅读形式;及 (b) 如该等资料或材料记录于资讯系统——能使该等资料或材料以可阅读形式重现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