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条例
定义
核心内容
属于平等机会事宜
- 性别
- 婚姻状况
- 残疾
《保险业条例》规定不能对不同的投保人给予不同的对待,除非
- 有关待遇是参照可合理依据的来源所得的精算数据给予的
- 以该等数据而言,有关待遇属于合理的
香港现有的4条歧视条例
- 性别
- 残疾
- 种族
- 家庭岗位
年龄歧视条例,不是在香港的不公平歧视有关的法则
受保人有关性别歧视受到的待遇是法律容许的,有关待遇是借参考可合理依据来源的精算数据与相关资料所给予的,且有关因素是合理的
被保险人视为「公平歧视」
- 为女性提供较低的年金收益
- 向男性收取较高的人寿保险保费
- 向女性收取较低的人寿保险保费
- 在提供人身意外保险时向残疾人仕收取较高保费
- 向男性付出年金款项比同一年龄的女性较多
- 向残疾人士的保单加设特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