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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_香港重疾9-1新规详解

统一标准

如果你在关注香港重疾险,2026 年 9 月 1 日这个时间点,值得留意。

最近,香港保险业联会(HKFI)正式出台「危疾定义标准化最佳行业准则」,全行业统一危疾定义标准,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全新投保保单

(配图:香港保险业联会HKFI标识 + 准则文件节选)
香港保險業聯會 HKFI
The Hong Kong Federation of Insurers
(中文翻譯)

危疾定義標準化最佳行業準則(「最佳行業準則」)

1. 前言

1.1 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已啟動一項計劃,旨在於香港保險市場推行危疾定義標準化,以提升透明度及保障客戶利益。
1.2 目前,香港各保險公司在危疾保險產品中的疾病定義並不一致,導致保單持有人或索償人因定義差異而產生爭議。在其他保險市場,例如中國內地、新加坡及英國已有確立的做法,促進及改善危疾定義的標準化及透明度。

统一标准落地,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同时也利好投保人:规则更透明统一,决策门槛更低,也减少了未来理赔纠纷。

但是客观上来说,此次《最佳行业准则》内的疾病定义,对比当前香港市场主流重疾险现行条款,整体理赔标准更严、理赔门槛有所抬高

✍️划重点:9 月 1 日前投保的香港重疾保单,终身沿用现有条款,不受新规约束;9 月 1 日后新单,将统一执行标准化条款。

但严格不等于坏事。规则模糊的时候,同一份病历 A 公司赔、B 公司不赔,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买什么。现在门槛虽然高了,但门槛也清楚了——你知道什么情况下能赔、什么情况下不能赔。从行业长期看,统一的规则也是消费者真正的"确定性"。

当下,正是制度切换前的决策窗口期。

哪些变了?

HKFI 此次标准化覆盖 16 项高发重疾 + 5 项早期疾病,21 项疾病合计占据了香港重疾理赔案例的 90% 以上。

包括癌症、中风、心脏病、肾衰竭、良性脑肿瘤、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等所有高发病种,全部统一定义。

首批 16 种重疾及 5 种早期危疾清单

16 种重疾标准定义 5 种早期危疾
重大癌症 原位癌
开胸心脏瓣膜手术 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
末期肾功能衰竭 脑动脉瘤的血管内治疗
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严重自闭症谱系障碍
严重帕金森症 早期癌症
阿尔茨海默症及其他重大神经认知障碍(痴呆症)并伴严重认知障碍
严重心脏病发作/心肌梗塞
中风并导致永久性神经功能缺损
开胸/开腹主动脉手术
良性脑肿瘤
主要器官移植
末期肝功能衰竭
末期肺病并导致呼吸衰竭
严重头部创伤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对比 8 个高发典型病种的新旧条款,能清晰看到统一趋势:新定义整体向永久性、不可逆、需持续满足特定时间要求靠拢。

8 大高发疾病:旧版 VS 新版条款对比

序号 病种 旧版定义(现行) 新版定义(2026.9.1 起生效)
1 心肌梗塞/严重性心脏病 心肌肌钙蛋白 T 达到 0.6 ng/ml 心肌肌钙蛋白 T 超过 1 ng/ml,需同时符合心电图及临床表现等医学标准
2 中风 只要神经功能受损就可以理赔(恢复后也可理赔) 必须为永久性神经功能缺损,持续性神经缺损须经医学评估确认
3 肾衰竭 需定期进行肾透析,无明确天数要求 慢性不可逆的肾功能衰竭,需持续接受永久性肾透析,且治疗期不少于连续 90 天;明确排除可逆性急性肾衰(含临时透析)
4 末期肺病 FEV1 测试结果持续少于 1 公升 需同时符合多项医学标准:FEV1、动脉血氧分压、肺功能分级等,且出现持续性呼吸困难
5 严重头部创伤 持久性神经系统缺陷,评分 5 分或以下 必须为永久性神经系统缺损,且在意外发生 90 天后,仍有至少 3 项日常生活无法独立完成(ADL 评估)
6 心肌病 原因不明的心肌病,达到第 4 级 必须为原发性心肌病,达到第 4 级,且持续不少于 180 天并经医学检查证实
7 良性脑肿瘤 存在良性脑肿瘤即可,仅有 5 个除外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需接受开颅手术;或②因肿瘤导致神经系统症状,持续不少于 180 天,且有 8 个除外情形
8 严重帕金森病 无法独立完成 3 项或以上日常活动 因疾病导致永久丧失 6 项日常活动中至少 3 项能力,且持续不少于 180 天,并无恢复可能

一句话总结核心变化:更难达到赔付条件、等待观察期更长。过去部分病种"确诊即赔"的宽松模式,将成为过去式。但同时,定义从"模糊"走向"量化"——以后不再靠"医生经验描述"来争辩,而是依赖标准化的检测报告和客观时间节点,争议空间被大幅压缩。

9 月 1 日新规前后保单规则

9 月 1 日前生效保单 9 月 1 日后生效新单
永久沿用旧定义 执行统一标准化条款
不受任何新规影响 理赔门槛统一收紧

一句话:现在的决策,取决于你是否清楚规则——而不是是否要"抢在窗口前"。充分了解新旧差异,再做判断,才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