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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 日起,香港重疾险全面换规则。16 种重疾 + 5 种早期疾病统一定义,理赔门槛整体收紧。但收紧的不是坑——是把模糊变成了清楚。这篇文章帮你把改了什么都梳理出来。
一、一张图了解新规
新规是由香港保险业联会(HKFI)发布《重疾定义标准化最佳行业准则》,官方网址可以看看: https://ci-definitions.hkfi.org.hk/best-practice
| 项目 | 变化 |
|---|---|
| 制定方 | 香港保险业联会(HKFI),2026 年 9 月 1 日香港重疾险理赔新规 |
| 核心目标 | 统一危疾定义,提升透明度,减少理赔纠纷 |
| 影响范围 | 覆盖疾病约占香港危疾险理赔案件的90% |
| 危疾定义 | 统一16项重大疾病定义 |
| 早期疾病 | 统一5项早期危疾病况定义 |
| 理赔标准 | 统一“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评估标准 |
| 适用范围 | 2026年9月1日后新签发保单 |
| 是否强制 | 非强制,但行业预计高采纳率 |
| 旧保单 | 2026年9月1日前签发的保单完全不受影响 |
| 产品创新 | 保险公司在2026年9月1日后仍可增加额外保障 |
02 全变了,全收紧了
我逐条看了一遍。
先说整体结论:全面收紧。
新定义覆盖 16 项重疾 + 5 项早期疾病。
21 项,占了香港市场理赔案例的 90% 以上。
癌症、中风、心脏病、肾衰竭、脑肿瘤、帕金森……全在里面。
16 种重疾 + 5 种早期危疾
| 16 种重疾标准定义 | 5 种早期危疾 |
|---|---|
| 重大癌症 | 原位癌 |
| 开胸心脏瓣膜手术 | 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 |
| 末期肾功能衰竭 | 脑动脉瘤的血管内治疗 |
| 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 严重自闭症谱系障碍 |
| 严重帕金森症 | 早期癌症 |
| 阿尔茨海默症及其他重大神经认知障碍并伴严重认知障碍 | — |
| 严重心脏病发作/心肌梗塞 | — |
| 中风并导致永久性神经功能缺损 | — |
| 开胸/开腹主动脉手术 | — |
| 良性脑肿瘤 | — |
| 主要器官移植 | — |
| 末期肝功能衰竭 | — |
| 末期肺病并导致呼吸衰竭 | — |
| 严重头部创伤 | — |
|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 — |
新定义的走向非常一致。
三个关键词:永久性。不可逆。有时间门槛。
03 8 种高发病,逐条对比
我挑 8 个你最可能遇到的,新旧放在一起看。
8 大高发疾病:旧版 VS 新版
| # | 病种 | 旧版(现行) | 新版(9.1 起) |
|---|---|---|---|
| 1 | 心肌梗塞 | 肌钙蛋白 T ≥ 0.6 ng/ml | 肌钙蛋白 T > 1 ng/ml,须同时有症状 + 心电图变化 |
| 2 | 中风 | 神经功能受损即可赔。恢复后也能赔 | 永久性神经功能缺损。TIA 明确排除 |
| 3 | 肾衰竭 | 需定期进行肾透析。无明确天数 | 永久性透析,不少于连续 90 天。急性肾衰 + 临时透析排除 |
| 4 | 末期肺病 | FEV1 < 1 公升 | 叠加多项:FEV1、血氧分压、持续呼吸困难 |
| 5 | 头部创伤 | 持久性神经缺陷 | 永久性缺损。意外 90 天后,≥3 项 ADL 无法自理 |
| 6 | 心肌病 | 原因不明,4 级 | 原发性。4 级,持续 ≥180 天 |
| 7 | 脑肿瘤 | 存在即可赔。5 个除外 | 须开颅手术,或神经症状 ≥180 天。8 个除外 |
| 8 | 帕金森 | 无法自理 ≥3 项活动 | 永久丧失 ≥3 项 ADL,持续 ≥180 天,无恢复可能 |
每一行都在传达同一件事
中风:不是"受损"就行,得"永久性"。
肾衰竭:不是"定期"就行,得"连续 90 天"。
心肌梗塞:标志物阈值的门槛扎扎实实抬高了一截。
头部创伤:过去是"持久性",现在是"永久性",还加了 90 天观察期。
过去那种"确诊即赔"的宽松模式。没了。
04 门高了,但门也清楚了
我第一反应跟你一样:这对消费者不利吧?
但我又读了一遍 HKFI 的准则原文。
发现了一个很多人没说清楚的点。
你看旧定义。肾衰竭写的是"定期进行肾脏透析"。
"定期"是什么意思?
A 公司:第 1 天就可以赔。
B 公司:得稳定持续一段时间才算。
同一份合同,同一个"定期"。
两种结果。
你作为投保人,以为自己买到了"宽松"的保障。
真出了事,发现并不宽松。
这才是最可怕的。
新规呢?
写得很清楚:慢性不可逆。永久性透析。不少于连续 90 天。
达得到,赔。
达不到,不赔。
没有灰色地带。
你知道自己站在门的哪一边。
这才是规则本来的样子。
05 你的保单怎么办
这里有一件事可以放心。
旧保单不受影响。
HKFI 准则第 6.1 条写得很清楚:
新规不更改既有保单的合同条款。
你 9 月 1 号之前买的,终身按旧定义执行。
9 月 1 号之后买的新单,按新定义。
两条路,各走各的。
| 9.1 前生效保单 | 9.1 后生效新单 |
|---|---|
| 沿用旧定义 | 执行统一新标准 |
| 不受新规影响 | 理赔门槛收紧 |
那你该怎么做?
不是"赶紧上车"。
也不是"不买了等降价"。
是你得自己知道:改了什么。改严了多少。哪些跟你有关。
然后,决定要不要在窗口期做这个决策。
这不是抢。是知情之后的选择。
06 最后说一句
三十年来,香港重疾险市场第一次统一定义。
这件事的意义,不是门槛高了还是低了。
是你终于知道门槛在哪里了。
我知道这个结论不刺激。
但它比任何情绪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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