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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重要资料声明书—内地人士在港投购人身/寿险保单

定义

内地客户在香港购买长期寿险时,必须按规定签署并确认《重要资料声明书》,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且保险人需严格遵守签署、格式及送递流程要求。

核心内容

背景与目的

  • 保监局已发布《重要资料声明书—内地人士在港投购人身/寿险保单》
    • 适用于长期业务保险人
    • 生效时间:2016 年 9 月 1 日
  • 声明书目的
    • 提醒内地客户关注关键因素与风险
    • 帮助作出有根据的投保决定

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客户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通过任何销售渠道提交新投保申请
  • 适用产品
    • 属于《保险业条例》定义的长期业务
    • 包括A、B、C、D、E、F类个人保单
  • 强制要求
    • 客户不得回避签署声明书
  • 特殊情况
    • 如发生保单转让 / 更改拥有权
      • 新持有人如为内地身份证持有人
      • 仍需签署声明书

签署规则与要求

  • 基本规则
    • 每份保单只需一份声明书
  • 附加保障情况
    • 若基本计划在声明书生效后购买
      • 后续附约 / 额外保障 → 不需再签
    • 若基本计划在生效前购买
      • 保险人需尽力要求客户补签
  • 无法取得签署时
    • 原因如:无法联系 / 客户拒签
    • 处理方式:
      • 声明书 + 附约文件一并送达客户
      • 仅供参考用途
    • 同时需:
      • 保留送递记录(证明合规)
  • 多保单情况
    • 购买第二份保单 → 必须再签一份声明书
    • 同时购买多份保单
      • 可选择:
        • 一份声明书(列明所有产品)
        • 每个产品一份声明书

格式与语言规范

  • 文件形式
    • 声明书必须是独立表格
    • 如嵌入其他文件(如投保书)
      • 必须先与保监局协商
  • 内容要求
    • 必须完整采用官方版本
    • 可按产品风险额外披露信息
  • 结构要求
    • 所有问题需在同一表格 / 部分
    • 标题必须清晰标示:
      • “重要资料声明书—内地人士在港投购人身/寿险保单”
  • 签署要求
    • 客户需在每一页签字
  • 语言要求
    • 可提供英文 / 繁体中文版本
    • 给内地客户签署的必须是:简体中文版本
  • 格式标准
    • 字体大小不得小于:12号

销售与送递流程

  • 销售过程
    • 中介人必须逐项讲解声明书内容
    • 与客户一起细阅
  • 文件送递
    • 保险人需提供:
      • 已签署声明书副本
    • 时间要求:
      • 不得晚于保单送达时间
      • 可与保单一同送递
  • 回传时限(无额外验证机制时)
    • 若未设:
      • 身份验证 / 入境记录核查机制
    • 则:
      • 已签署的投保申请书
      • 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交回保险人
    • 包括:
      • 客户确认销售在香港境内进行的声明

投连寿险及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特别规定

案例说明

相关概念

应用场景

来源